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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起征点调整(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)

个税起征点调整(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)

2020年个税的起征点

2020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仅5000元,收入高于5000的缴纳个人所得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修正案》第五条:“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:非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,应纳税所得额为月收入扣除5000元后的余额;劳务、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以各项所得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
个税起征点调整

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化

从2011年9月开始,个税起征点在3500元以上。

纳税额=当月应纳税所得额*税率-速算扣除

月应纳税所得额=(应付工资-五险一金)-3500

实际工资=应付工资-六金-纳税

扣除标准:从2011年9月开始,按照3500元/月的起始标准计算税额。

一、现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

系列月应纳税所得额(由zgyewu税率信息网提供)税率(%)速算扣除

1不超过1500元30

2 1500元以上至4500元部分10105

3.超过4000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

4.超过9000元的部分为35000元251005

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

6.超过5.5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35.55万元

7.超过8万元的部分4513505

详见资料: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工资收入扣除标准。2006年之前,800元是2006年1月1日起的1600元。

2008年3月1日上调至2000元,2011年9月1日,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。2011年9月1日起,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3500元/月。